索引號: | hzwxq6/2025-00440 | 組配分類: | 文件 |
文件編號 | 甬前建交〔2025〕11號 | 發文日期: | 2025-03-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單位: | 寧波前灣新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
為加強我區住房保障在保家庭動態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及省、市、區相關文件精神,決定對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開展年度復核工作,現將年度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本次年度復核對象為寧波前灣新區在保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詳見附件1)
二、復核內容及標準
(一)復核保障家庭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家庭住房狀態、家庭財產和2022年度家庭人均收入情況及政策規定其他需要核查的內容(如分戶直系親屬的住房狀況、申請人就業情況等)。
(二)家庭收入和財產核定標準,按最新準入標準及《寧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辦法》《寧波市公租房保障實施細則》等文件的標準執行。
三、復核程序
1.申請人收到資格年度復審通知后填寫《寧波前灣新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資格年度復核審批表》,并提交相關材料證明。
2.由前灣新區庵東鎮、崇壽鎮、陸中灣街道及一線重點行業主管部門調查所在區域范圍內的公租房保障家庭現有家庭成員基本狀況、家庭住房情況、家庭財產和2024年度家庭人均收入等內容,并作出本年度是否繼續享受住房保障的初審結論。
3.寧波前灣新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浙江省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結果作出復審結論,經復審公示后,由寧波前灣新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作出年審最終結論。
四、時間安排
1.前灣新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應在收到本通知十五日內,持《寧波前灣新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資格年度復核審批表》和相關證明到庵東鎮、崇壽鎮、陸中灣街道等住房保障部門提交資料。
2.本年度復核工作將在4月底之前結束,復核期間暫停發放補貼,符合年審條件的家庭按照新細則自24年3月初補發暫停期間的補貼金額,不符合條件的直接予以清退。
3.未能在該截止時間提交復核審批表的住房保障家庭,視為不符合住房保障家庭申請條件,自年審公示期結束次月起,取消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發放。
五、說明
本地城鎮戶籍、非本地戶籍在保家庭均向所在轄區鄉鎮(街道)提交年審資料,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對年審資料進行初審并錄入省住房保障系統后進行初審,后續新區建交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進一步審核,并對通過審核的家庭繼續進行保障。
前灣新區住房保障部門聯系人:高 興(89384718)
前灣新區庵 東 鎮 聯系人:王伯樂(63484835)
前灣新區崇 壽 鎮 聯系人:屠雯雯(63296309)
前灣新區陸中灣街道 聯系人:陸少云(82355285)
前灣新區環衛主管單位聯系人:陳 升(63075895)
前灣新區公交主管單位聯系人:楊源敏(63070031)
2.寧波前灣新區2024年度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年審需提供的資料清單.docx
3.寧波前灣新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2024年度復核審批表.docx
寧波前灣新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2025年3月6日